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“有碍侦查”的情形,暂时不能安排律师会见: 1.可能毁灭、伪造证据,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; 2.可能引起犯罪嫌疑人自残、自杀或者逃跑的; 3.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、妨碍侦查的; 4.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。 但是,在有碍侦查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形消失后,公安机关应当许可会见。 原创作者:《广东毒品案件首席大律师》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