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已经制成毒品,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,可以判处死刑。
2.已经制成毒品,数量特别巨大的,应当判处死刑。
3.已经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,以制造毒品罪的既遂论处。
4.购进制造毒品的设备和原材料,开始着手制造毒品,但尚未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,以制造毒品罪的未遂论处。
1.已经制成毒品,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,可以判处死刑。
2.已经制成毒品,数量特别巨大的,应当判处死刑。
3.已经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,以制造毒品罪的既遂论处。
4.购进制造毒品的设备和原材料,开始着手制造毒品,但尚未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,以制造毒品罪的未遂论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