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政策解读

制造数量巨大的毒品在不同阶段定罪量刑都一样吗?

    1.已经制成毒品,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,可以判处死刑。

    2.已经制成毒品,数量特别巨大的,应当判处死刑。

    3.已经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,以制造毒品罪的既遂论处。

    4.购进制造毒品的设备和原材料,开始着手制造毒品,但尚未制造出粗制毒品或者半成品的,以制造毒品罪的未遂论处。

律师团队,广东毒品案件首席大律师,

律师团队-广东毒品案件首席大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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