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律师简介
法律解读
聘请律师
办案手记
时事热点
联系我们
法律政策解读
法律解读
将自己制造的毒品出售的如何定罪?毒品数量会重复计算吗?
《刑法》第347条规定的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是选择性罪名,对同一宗毒品实施了两种以上犯罪行为并有相应确凿证据的,应当按照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并列确定罪名,毒品数量不重复计算,不实行数罪并罚。
律师团队,广东毒品案件首席大律师,
律师团队-广东毒品案件首席大律师
律师团队,广东毒品案件首席大律师
前往突唯阿tuweia.cn,免费创建你的响应式网站